雲林縣議會

第2次定期會 議員提案

編號 提案單位 案由 大會議決 詳情
教丁15 林議員文彬
建請縣府舉辦「追本溯源虎尾人溪(Favorlang)300年紀念活動」,以啟發民眾了解雲林人文、地理及水文的變遷及彰顯雲林人文地理環境在台灣的重要性。
一、請縣政府研議辦理。
二、陳議員俊龍個人意見:建請釐清與目前縣府編纂之縣志內容是否有重複或疏漏之處,針對不足部分應予納入,使縣志更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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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丁14 林議員文彬
建請縣府定期舉辦認識鄉土巡禮活動,推動區域型校際整合之「小學生遊學趣活動」,以涵養學童的鄉土意識,落實教育部本土教育實施要點。
請縣政府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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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丁13 林議員文彬
建請縣府設立「元長樂團故事館」,除了陳列、展示樂團的沿革外,故事館也可作為團員團練、地方教學、展演的活動平台,以傳承地方獨特的文化資產,建構本縣文化價值,串連本縣地方故事館,促進觀光旅遊效益。
請縣政府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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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丁12 林議員文彬
建請縣府設立「雲林化石生態博物館」,透過化石生態的保存與展示,認識雲林人的源流與根基,並強化本縣生態保育、學術研究及文化觀光能量,亦呼應每年5月18日的國際博物館日。
請縣政府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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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丁11 林議員文彬
建請縣府專案補助設立地方型特色主題博物館,並串連形成博物館家族,將有助於開發並提升本縣觀光財的核心價值與永續發展。
請縣政府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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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丁10 林議員文彬
建請縣府監督完善社區大學主修課程與選修課程的安排,並頒發完成社區大學課程之學生畢業證書,以達到社區大學公民教育與養成公民社會之教學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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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丁12 林議員文彬
建請縣府向經濟部工業局爭取新建的褒忠產業工業區內設立虎尾壟公園、紀念碑,並以虎尾壟的歷史元素為在地道路命名及設計路燈、路標及街道,以紀念四百年前虎尾壟對抗荷蘭捍衛主權之歷史,建構本縣工業發展與地方文化融合之意義與價值。
請縣政府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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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丁11 林議員文彬
建請縣府設立「虎尾玉米節故事館」,陳列、展示玉米節的活動歷程,作為地方農產故事研究、蒐集及分享之新創平台,建構本縣文化價值、強化地方創生商機,串連本縣地方故事館文化軸線之聯結,促進觀光旅遊效益。
請縣政府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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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丁9 游議員淑雲
建請縣府研議推動西螺大橋雲彰文化觀光廊道計畫,結合福興宮等當地重要宗教聖地、七崁武術及在地特色,促使香客轉遊客,遊客變常客,提升西螺、二崙、崙背等地區整體觀光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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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丁8 洪議員如萍
建請於本縣各鄉鎮市以一校,或各校以一個年級或班級試辦推動學生寒暑假多元自主學習,鼓勵老師協助學生產出多元特色學習內容,以建構創新自主快樂學習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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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丁10 鄭議員玲惠
縣道154線自來水公司西螺服務所前AC路面基底下陷嚴重,造成路面車轍及龜裂,影響用路人安全甚鉅,建請縣府盡速辦理AC路面基底改善及重鋪作業,以維人車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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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丁9 陳議員芳盈
請貴府研議制定行道樹相關種植規定,於新闢道路或補植路樹時,禁止選用易浮根、短樹根之樹種,以保障行人安全。
請縣政府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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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丁5 簡議員慈坊
為減輕家長照顧新生兒之經濟負擔,進而提升雲林縣民生育意願,緩解少子化現象,建請縣府研議提高生育補助津貼額度,針對新生兒父母之一方,於新生兒出生時已設籍並居住本縣6個月以上,並在本縣辦妥新生兒戶籍登記者,以婦女生產第1名新生兒補助新臺幣2萬元,第2名以後之新生兒,每名遞增補助新臺幣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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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乙13 蔡議員明水
有關頂寮大排6K+810湖仔內橋及5K+700無名橋老舊且不符治理需求等原因,請雲林縣政府辦理提報計畫爭取或籌措經費,辦理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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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乙12 蔡議員明水
有關本縣聯美大橋老舊且不符交通、防洪需求等原因,請雲林縣政府辦理提報計畫爭取或籌措經費,辦理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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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乙11 陳議員芳盈
建請縣政府在鄉鎮級旅遊據點-山線林內舊庄役場施設共融式公園,以打造多元共融遊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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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乙7 陳議員芳盈
建請縣政府重視新婚夫妻育兒知識專區,並因應時代需要適當調整兒少專區網頁內容,以健全提供親職育兒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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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乙4(三讀議案) 林議員深
為提升畜牧業生產品質、擴充更新畜牧設施,現行雲林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並未考量已領有畜牧場登記證,且場址不變及畜牧設施使用土地面積符合規定,受限於現行距離限制規範之情形,擬增訂雲林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五款第三目條文,提請審議。
一、三讀修正通過。
二、增訂第五條第一項第五款第三目條文後段「…另依第二目取得畜牧場登記證者,自登記日期五年內不得依本目提出申請。」文字修正為「…但依前目已領有畜牧場登記證者,自登記日起五年內不得依本目提出申請。」
三、提案單說明三及總說明第三段文字應配合修正為「…但依前目已領有畜牧場登記證者,自登記日起五年內不得依本目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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