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會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0131號令 修正公布第4、6、7、12、14、19、20、22、26、28、29、31、32、36、38、41~43、45~48、51、52、53、56、57~59、62、66、67、68、74、76、86、92、104、110、112、117、120、124 條條文;增訂第5-1、48-1、51-1~51-3、59-1、70-1、73-1、98-1、103-1、104-1條條文;並刪除第8、9、132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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