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會

第2次定期會 縣政府提案

縣政府提案 建設類
建甲104
工務處
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公共充電樁補助計畫」,中央補助新臺幣652萬3,800元整,縣配合款新臺幣27萬5,400元整,經費合計新臺幣679萬9,200元整,敬請貴會同意本府先行墊付,提請審議。
一、照原案通過。
二、本會議員要求事項如后:
(一)蔡議員東富:充電站攸關未來本縣電動車之普及運輸潮流,建請業務單位充分了解議案規劃內容,以利審查。
(二)許議員留賓:建請研議充電樁施設地點應搭配周邊商圈及景觀設計,以提升觀光人潮,帶動本縣經濟發展,並請提供相關資料予本席。
(三)張議員維崢:停車收費繳納應以便民為考量,並請提供本案後續公共充電樁收費標準及單位與執行方式等詳細資料。
(四)陳議員俊龍:建請先行調查六都設置使用普及情形及實質效益,並請提供詳細資料予本席。
(五)蔡議員明水:建請研擬施設高功率充電樁及故障報修機制,以提升民眾使用率。
※其他事項:蔡議員東富要求提供斗南火車站停五停車場期程及經費。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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