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定期會 縣政府提案
縣政府提案 民政類
民甲66(三讀議案)
行政處
檢送「雲林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十條修正草案」,請貴會同意修正,提請審議。
無
一讀會:(一)縣府自動抽回。(二) 爾後自治條例修定請按規定流程辦理,並請業務單位應善盡把關之責。※備註:112年10月13日第7次會議三讀議案一讀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