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會

第3、4次臨時會 縣政府提案

縣政府提案 財政類
財甲10
財政處
本府經管坐落本縣水林鄉水北段612-1地號縣有非公用土地,係屬民眾持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向本府申請承購,面積8.16平方公尺(詳如土地擬處分清冊),擬請准予辦理讓售,所得價款悉數繳庫,敬請審議。
一、照原案通過。
二、本案土地坐落於道路旁,為利鄰路住戶使用實需優先承購,建請要求勿再拋售,避免衍生地方問題,並請落實公開鑑價、查估程序。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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