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會

第1、2次臨時會 縣政府提案

縣政府提案 民政類
民甲17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縣「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有關公有社區活動中心耐震評估及整建計畫」第4期(112-113年)耐震評估1案及耐震補強4案,中央補助經費共計新臺幣679萬7,000元整,敬請貴會同意本府先行墊付,提請審議。
照原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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