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會

第3、4次臨時會 縣政府提案

縣政府提案 建設類
建甲93
工務處
內政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2年度「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中央補助新臺幣8,034萬4,000元整,敬請貴會同意本府先行墊付,提請審議。
一、提請大會討論。
二、本會議員要求事項如后:
(一)蔡議員東富:
1、建請考量城鄉建設差異,落實評估、把關現地交通安全及改善需求,因地制宜提報施作計畫,以免浪費公帑。
※工務處長允諾成立跨局處審查委員會,以落實把關。
2、下次會針對計畫提報施作地點之現勘結果報告送本席。
(二)鄭議員玲惠:針對鄉(鎮、市)公所提報計畫案件,縣府補助公所之地方配合款,建請一視同仁予以協助。
(三)許議員留賓:建請縣府落實督導各鄉(鎮、市)公所執行情形,並加強把關縣內學童及用路人安全。
(四)陳議員俊龍及許議員留賓要求於明日前提供「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近年發包方式資料。
一、照原案通過。
二、本會議員個人意見如后:
1、陳議員俊龍:針對補助各鄉(鎮、市)公所之地方配合款請縣府善盡督導之責,並請落實執行改善計畫。
2、張議員維崢:請縣府落實招標透明化作業與監督輔導之責,防止衍生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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