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提案 民政類
民甲344
社會處
本縣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低收入戶住院膳食補助之法定社會福利項目所需經費,公益彩券盈餘待運用數支應新臺幣(下同)46萬元整,縣庫負擔83萬元整,共計129萬元整,敬請貴會同意本府先行墊付,提請審議。
照原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