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提案 民政類
民甲292
社會處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本縣辦理「未滿二歲(含延長二至三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經費暨托育管理經費(第5次及第6次核定)」,中央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690萬元整,縣配合款410萬元整,經費總計4,100萬元整,敬請貴會同意本府先行墊付,提請審議。
照原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