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提案 民政類
民甲291
計畫處
國家發展委員會核定本縣辦理114年「跨機關推動友善雙語環境計畫」,中央補助新臺幣121萬元整,縣配合款新臺幣87萬5,000元整,經費總計新臺幣208萬5,000元整,敬請貴會同意本府先行墊付,提請審議。
照原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