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提案 民政類
民甲280
地政處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核定本縣辦理115年度「地籍圖重測」計畫,中央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11萬2,000元整,縣配合款344萬7,000元整,經費共計新臺幣555萬9,000元整,敬請貴會同意本府先行墊付,提請審議。
一、照原案通過。二、江文議員登要求提供道路用地重測作業說明資料予本席。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