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提案 民政類
民甲241
衛生局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縣辦理「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重建、整修基層衛生所(室)(114年)」補助經費一案,中央補助新臺幣(以下同)7,450萬元整,縣配合款2,211萬2,534元整,合計9,661萬2,534元整,敬請貴會同意本府先行墊付,提請審議。
照原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