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提案 建設類
建甲303
水利處
農業部漁業署核定本縣辦理「114年口湖鄉新港南道路改善工程(不含設計)等6件」計畫,中央補助新臺幣(下同)3,115萬4,950元整,縣配合款1,335萬2,121元整,總經費合計4,450萬7,071元整,敬請貴會同意本府先行墊付,提請審議。
照原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