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提案 民政類
民甲236
社會處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縣辦理「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有關公有社區活動中心耐震評估及整建計畫」第5期(114年)補助案,中央補助新臺幣2,470萬4,000元整,敬請貴會同意本府先行墊付,提請審議。
同意主辦單位自行修正提案單及費用明細表說明欄文字「東勢鎮」為「東勢鄉」;餘照原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