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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次臨時會 縣政府提案

提案類型

縣政府提案 民政類

編號

民甲92

提案單位

警察局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府整修屋齡10年以上之警察廳舍待勤處所,中央補助新臺幣(以下同) 2,351萬元整,敬請貴會同意本府先行墊付,提請審議。

審查意見

照原案通過

大會議決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