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提案 民政類
民甲177
社會處
有關衛生福利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3年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費用」經費變更一案,中央增額補助新臺幣(以下同)679萬978元整、縣配合款21萬31元整,共計700萬1,009元整,請貴會同意本府先行墊付,提請審議。
照原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